安徽省教育厅、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最近印发了《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现予转发,请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为今后申报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提前做好准备。
组织人事处
2010年4月13日
附件: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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