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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党校第25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28

经院党委批准,院党校决定于5月下旬—6月下旬举办第25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精神,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路线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基本纲领、根本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进一步坚定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对象

已提交入党申请书(含已列为发展对象而未参加过党校培训)的优秀教职工和学生。

三、培训内容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核心,以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共产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共产党的组织发展和党员教育等为主要培训内容。

四、培训方式

培训班以各分校自办为主,专题讲座、录像教学、分组讨论、课余自学、社会实践等多种方式相结合。提倡各分校创新理念,积极探索培训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组织学员开展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切实增强培训效果。

五、培训时间

具体培训时间由各分校在院党校规定的统一时间范围内自行安排。开学典礼、结业考试由院党校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培训要求

1、各分校应充分认识党校培训在学院党建工作以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地位,科学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学习效果。本期培训班结束后,及时将总结材料报院党校。

2、各分校应指定本单位培训班负责人,负责培训班的班级管理、组织学习、考勤等工作,凡无故缺勤者,不得参加党校结业考试。

3、学员要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在培训班结束前写一篇心得体会(字数不少于1500字),由各培训班负责人收集后报各分校汇总、备案。未完成的学员将不予结业。

4、本期党校培训班将评选出优秀学员若干名,其比例不超过各分校学员总数的10%。各分校在培训班结束后一周内将评优人选名单和优秀学员登记表(可在校园网组织人事处网页下载)报组织人事处汇总、审核,院党校将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宣传和表彰。

                                     

                      中共15vip太阳集团委员会党校

                       20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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