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院级教研、科研项目于2009年4月30日立项,目前还有部分项目尚未结题,为进一步规范教科研项目管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要抓紧时间研究、积极准备结题材料,务必于2010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结题手续。
二、对于确实存在客观原因无法按时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于2010年11月5日前向教务处提交延长项目研究时间的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暂缓结题。
三、凡未按时结题且未按规定提交书面申请延长项目研究时间的项目,教务处将取消该项目的研究,并追回研究经费。
特此通知。
附件:尚未结题的2009年度院级教研、科研项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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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