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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2011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1-05-27

你们好!首先祝贺大家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你们经过三年的刻苦学习,即将圆满地完成学业,希望今后在工作、生活中时时刻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优异的工作业绩回报社会、回报父母,为党旗添彩、为母校争光。为保障你们能顺利地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我们提出了几条要求和建议,请大家务必认真领会并按相关程序办理。希望同学们认真阅读,遵照执行,相互转告!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工作单位的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党组织。

毕业生党员离校时在办理毕业手续的同时,需要亲自将党员组织关系一并转出。原则上,无特殊原因,毕业生党员不得将组织关系留存学校。

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党组织。暂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党组织。但在转移组织关系前一定要与转入单位联系协商,经同意后方可转入。

总之,毕业生党员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关系转移,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前一定要向用人或转入单位咨询清楚开往何处。

今年我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如下:

1530612为毕业生党员去向和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的调查时间,届时由各系部党总支安排专人调查各位毕业生党员的去向、单位和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等具体情况,并据以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请各位毕业生党员予以配合,认真填写《回执》。

各位毕业生党员应积极联系所去单位的党组织,问清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的名称;将组织关系转回家庭所在地、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或县以上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应主动与转入单位联系协商,并询问清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名称,以免因抬头错误导致组织关系无法顺利转入。

261319日,为组织人事处对各系部党总支上交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的审核时间。在审核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将会随时由各系部党总支通知毕业生党员本人重新核实,届时请各位毕业生党员予以配合。

362024日,组织人事处为毕业生党员集中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并由各系部党总支统一签领后,发放到各位毕业生党员手中。

4、没有参加集中统一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毕业生党员同学,可在625日以后自行到学院组织人事处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地点在学院4号行政楼二楼组织科,办公电话:0553-5975076

组织发展材料档案由组织部审查密封后,统一移交给各系部党总支。毕业生党员只须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交给目的地单位党组织,履行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即可。

 

中共15vip太阳集团组织人事处

          2O11年5月27 

  

 

本人已收到《致我院2011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我的党员组织关系由学院转往:                                        

通过认真学习关于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相关内容,已经了解和认识到转接组织关系的程序和重要性,今后在接转组织关系的过程中,我将及时按有关的规定和要求办理。

       字:           

 本人现联系方式:           (手机)          (家庭电话)

 本人所在班级:             班主任姓名: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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