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为骨干院校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第四届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才项目及名额
名额:拟评选第四届专业带头人10名、骨干教师15名、教坛新秀10名,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宁缺毋滥。以系部为单位组织申报,各系部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第四届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的申报范围和条件仍按照《15vip太阳集团专业带头人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修订)》(院字[2009]69号)、《15vip太阳集团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修订)》(院字[2009]70号)和《15vip太阳集团教坛新秀评选办法(修订)》(院字[2010]74号)执行。上述文件可在组织人事处网页查询。已当选过学院两届专业带头人或现任第三届专业带头人的,不参加本届专业带头人的评选;已当选过学院两届骨干教师或现任第三届骨干教师的,不参加本届骨干教师的评选;已当选过院级教坛新秀的,不再参加教坛新秀的评选。
三、申报和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如实填写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申报表一式二份,连同相关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教学课程所在系部。申报表可在组织人事处网页下载。业绩材料复印件应装订成册,封面加目录页。申报人个人资历和业绩材料的起始时间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个人申报时间:10月31日前。
2、系部初选。各系部成立由系部党政领导、教师代表组成的5人以上评审组,对照评选条件,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和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审核,按学院规定的名额择优遴选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人选,经系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报组织人事处。上报初选结果时间:11月7日前。
3、学院评审。学院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审定各系部评选出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人选。评审时间:11月14日前。
4、公示。
5、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6、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
四、几点具体要求
(一)宣传发动,及时申报。本次申报以课程所属系部为单位。各系部要及时把通知精神传达到相关教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申报人及时申报。
(二)实事求是,材料真实。各申报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材料填报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并给予批评教育。
(三)提高认识,严格标准。选拔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工作是关系到学院改革、建设与发展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的大事,各系部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审查和评选。
附件1:第四届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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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15vip太阳集团专业带头人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修订)》(院字[2009]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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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15vip太阳集团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修订)》(院字[2009]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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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15vip太阳集团教坛新秀评选办法(修订)》(院字[2010]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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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15vip太阳集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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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15vip太阳集团骨干教师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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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15vip太阳集团教坛新秀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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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vip太阳集团
201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