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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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院级教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03

为加强院级教科研项目管理,根据《15vip太阳集团科研工作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现将院级教科研项目的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17月之前立项的院级教科研项目。

二、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15vip太阳集团教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可在校园网教务处下载中心下载)。项目研究成果的核心部分,一般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

2.凭项目经费管理卡审核、报销项目研究的各项经费开支。

3.项目负责人所在系部认真审核项目结题申请书,签署意见并加盖系部公章。

4.项目负责人将纸质的结题申请书交教务处科研科,并将结题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邮箱:ahjdqb@126.com

5.教务处组织同行专家对相关成果进行鉴定,学术委员会根据鉴定意见决定是否予以结题。

    6.教务处向项目负责人反馈结果。

三、提交材料

1.《15vip太阳集团教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单独装订)一式两份。

2.成果附件(单独装订)一式一份,包括:(1)封面、目录;(2)必备的《项目研究报告》;(3)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成果是论文的,其复印件为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成果是著作或教材的,其复印件为著作或教材封面、版权页及目录);(4)其它相关材料。

3.项目研究成果原件一份(校验后退回)。

4.项目经费管理卡。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所有应结题项目应在2012年年底前办理完结题手续。确因客观原因需要延期的须由课题组提出延期申请,所在系部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对逾期未办理上述手续的项目,教务处将报学院学术委员会提请撤题处理。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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