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学生报销外院门诊医药费,更好地服务广大学生,校医院将对门诊医药费报销事项进行调整。
一、报销范围:
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学,经校医院转诊,在规定的市区公立医院(弋矶山医院、市一院、市二院、市中医院等)门诊看病,均可在校医院指定时间内申请办理按比例报销手续。
二、报销须知:
1、凡申请报销的同学必须提供校医院转诊单、医院原始发票、指定医院病历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学生证复印件、本人农行卡号(跨年的医药费发票不予报销)。
2、申请报销的病种必须符合院字(2011)52号文件规定。
三、报销程序:
学生本人提供有效证件和发票——校医院指定人员审核——每月20日财务审核——次月打入农行卡。
四、报销时间:
工作时间:每周三 上午 8:00—11:00 下午 14:00—17:00
五、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姜医生 5975120
校医院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