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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保学生外院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07

为方便学生报销外院门诊医药费,更好地服务广大学生,校医院将对门诊医药费报销事项进行调整。

一、报销范围:

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学,经校医院转诊,在规定的市区公立医院(弋矶山医院、市一院、市二院、市中医院等)门诊看病,均可在校医院指定时间内申请办理按比例报销手续。
   
二、报销须知:

1、凡申请报销的同学必须提供校医院转诊单医院原始发票指定医院病历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学生证复印件本人农行卡号(跨年的医药费发票不予报销)。

2、申请报销的病种必须符合院字(201152号文件规定。
三、报销程序:

    学生本人提供有效证件和发票——校医院指定人员审核——每月20日财务审核——次月打入农行卡。
   
四、报销时间:

    工作时间:每周三  上午 800—1100  下午 1400—1700

五、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姜医生   5975120

 

                  校医院

                   201335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 办公室0553-5975048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0553-5975110
☎ 招生就业处:0553-5975116  5975118
☎ 继续教育学院:0553-5976998  597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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