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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空调使用相关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8

为进一步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和节能减排相关工作,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和节约能耗的原则,根据季节气温的变化,根据1125日院长办公会精神,学院现重申各办公空调的开启使用及管理有关规定,请严格执行。

一、空调的启用

1、空调开启的外界温度标准:夏季室外最高气温不低于30,冬季室外最低气温不高于5℃。

2、空调开启的设置温度标准: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

3、空调的启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启,严禁在冬天开启制冷或在夏天开启制热,否则将对压缩机造成严重损坏,影响其正常使用。

二、空调的使用与责任管理

1、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空调使用管理责任人。

2办公、会议等场所无人时,最后离开室内者应随手关闭空调。

3、发现电路或空调故障要及时停止使用并报修,不得强行使用。

4、长时间不用空调,应将插头拔下,将遥控器内电池取出。

5、各设备机房、监控室的空调使用管理,根据各设备运行时室内温度及设备所需温度为准。

6、由于空调的使用开启不当,造成空调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应追究其使用者责任。

办公室、后勤保障处、监察审计处将联合组织督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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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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