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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校级科研项目思政专项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7

各教学单位、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的管理,推动项目团队按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依据《15vip太阳集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学校启动校级科研项目思政专项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本次应结题项目为2022年度校级科研项目思政专项,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1.完成了项目申报书中填写的预期研究目标和任务。

2.项目负责人要及时做好项目经费报销和决算工作。项目结题后,项目结余资金将不能继续使用。

3.结题材料包括项目结题报告、成果支撑材料(成果是论文的,需提供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成果是著作或教材的,需提供著作或教材封面、版权页及目录;成果是专利的,需提供授权证书第一页)。其中项目结题报告中的经费决算表需要财务处盖章。相关结题验收材料模板见附件2-4。

4.本次结项项目原则上不予延期。对于无正当理由中止项目执行的、拒不结题的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项目作撤题处理。

5.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结题之日起半年内进行整改,再次提出验收申请。如果再次验收未通过,项目作撤题处理,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结题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各类科研项目。

6.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开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结题报告,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凡发表的成果应标注项目来源和项目编号。

三、验收方式

邀请专家进行评审与鉴定,评审时间待定。

四、材料提交

1.结题纸质材料一律中缝装订或胶装成册(A4纸张),结题报告和支撑材料分开装订。

2.项目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最迟于2024年5月31日前报送科研处办公室(雨耕楼925室),并将结题报告和支撑材料电子版打包(以“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校级思政专项”格式命名)发至科研处邮箱:kyc@ahcme.edu.cn。

联系人:方继才,联系电话:5970560

附件:校级思政专项结题材料包


科研处

2024年5月17日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 办公室0553-5975048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0553-5975110
☎ 招生就业处:0553-5975116  5975118
☎ 继续教育学院:0553-5976998  597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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