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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31

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3〕137号)、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培〔2023〕11号)精神,现就教师岗前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省新补充至高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包括博士研究生)的专任教师以及需要重修的人员。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新进人员不参加此次培训。

二、培训形式与内容

采取理论集中培训、校本培训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培训报名

请各教学单位、部门及时通知新进教师。凡符合参训条件的教师于10月31日中午下班前填写报名表并发送至邮箱:rsc@ahcme.edu.cn,并交本人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照片1张至雨耕楼1004办公室。参加补考的教师需缴补考费50元/门,重修费用50元/门。

四、培训时间

根据省高师培训中心及培训学校安排,今年集中培训时间统一安排在11月1日至12月30日。其中理论课培训时间为11月11日至12月16日(课程安排在期间的周六、周日),具体上课地点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五、关于免试

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的教师参加岗前培训,可免试《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高等师范院校指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师范大学、师范学院;“教育学”学科门类指教育学、心理学一级学科及所属专业。

六、有关规定

(一)新进教师参加岗前培训并取得由省教育厅颁发的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是申请教师资格、转正定级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凡未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参加下一年度补修、补考。凡考试作弊者,本年度岗前培训结业考试所有科目成绩一律作零分计算,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二)参训教师应端正学习态度,严格遵守岗前培训的相关规定,在培训学习期间不得无故缺勤。

培训联系人:许磊;联系电话:5975062。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3〕137号)

2.《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培〔2023〕11号)

3. 2023年岗前培训报名表

                                                               组织人事处

2023年10月30日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 办公室0553-5975048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0553-5975110
☎ 招生就业处:0553-5975116  5975118
☎ 继续教育学院:0553-5976998  597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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