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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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2

各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发挥考核的评价、导向和激励作用。经研究,现将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2022年度考核工作严格按照《15vip太阳集团年度综合考核办法》(校字〔2023〕60号)文件规定的指导思想、考核目标、原则、内容、标准、程序组织进行。

二、考核对象与考核内容

内设机构综合考核

(一)内设机构综合考核按照教学单位、非教学单位分类考核。考核内容分党建和发展两部分,采用分类测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指标见附件1)。

(二)个人年度考核

个人考核分中层干部考核及其他教职工考核。主要考核个人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三、考核结果指标分配

考核等次指标分配见附件2。

四、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内设机构考核测评

(1)3月6日—3月12日,学校校园内网公示各内设机构年度工作总结,测评部门考核测评。

(2)3月13日考核组将测评结果签字盖章后装袋密封,党建考核结果报至组织人事处1007办公室(联系人:钱锟),发展考核结果报至组织人事处1006办公室(联系人:张璇)。

(二)个人考核测评

1、中层干部考核测评包括校领导测评、中层干部测评、本部门人员测评。

(1)3月2日-3月5日,中层干部撰写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

(2)3月6日-3月9日,学校校园内网公示中层干部述职述德述廉报告。

(3)3月10日-3月12日,组织中层干部民主测评。

2、教职工考核

3月6日-3月12日,个人撰写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各内设机构组织召开民主测评会议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组织人事处1004办公室,联系人:许磊。

五、考核结果确定

1、3月17日前,考核办指定专人统计内设机构考核测评结果、中层干部考核测评结果,并将考核结果报学校党委会审定。

2、3月31日前,各内设机构将本单位个人签名,单位鉴定后的年度考核表(A4纸正反两面打印)报送至组织人事处1006办公室。联系人:张璇。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2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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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就业处:0553-5975116  5975118
☎ 继续教育学院:0553-5976998  597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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