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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冬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2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冬季是火灾高发季节,正值寒假假期将近,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教育工委教育厅、省安全应急管理厅(附: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年底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函》)及芜湖市消防支队等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切实做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校园防火安全,现就做好我校冬季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冬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吸取近期国内、省内少数高校学生宿舍发生的火灾事件的深刻教训,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责任到岗,确保火灾防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各教学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管理,室内不能有大量杂物堆积,特别是电路明线上不能堆放杂物;坚决杜绝随意丢弃烟头、寝室内吸烟、使用违章电器、损毁消防设施及器材、堵塞安全通道等问题,严禁电动车进入楼内充电。

三、根据冬季用火用电量大、人员聚集等情况,要全面开展一次火灾安全隐患自查工作,主要进行以下几项:

1、开展一次学生宿舍用电、寝室吸烟为主的冬季防火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牵头单位:学生处;责任部门:二级学院

2、组织学生宿舍开展安全隐患检查,重点是加强对学生宿舍违章电器的检查力度。(牵头单位:学生处、后勤保障处;责任部门:二级学院

3、组织对各实验室开展易燃易爆等危化品的存储、使用以及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牵头单位:教务处;责任部门:二级学院

4、组织对学校水电气线路、配电室、电梯等设备开展安全检查,对食堂、超市、商业网点、快递点等用火用电、油烟管道等安全隐患检查。(牵头单位:后勤保障处;责任部门:后勤保障处

5、组织对各楼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安全通道等进行检查;加强防火巡查(尤其是夜间)。(牵头单位:保卫处;责任部门:保卫处

6、团委、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对学生社团活动场所、孵化基地等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牵头单位:团委、学生处;责任部门:团委、学生处

7、学校其他部门负责组织对其使用和管理的公共办公场所、活动场所、会议室、报告厅等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牵头单位:党委、行政办公室;责任部门:各部门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要本着对师生生命和校园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本通知精神,本着安全第一的思想,层层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扎实做好本部门的火灾防范工作,防止发生火灾安全事故。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需在12月10日之前完成自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消防安全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隐患清单见附件1),并在最短时间完成整改。学校将组织监督组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

请各教学单位、各部门于12月20日前将检查清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保卫处治安消防科,联系人:杨静,电话:5975052。

附件1:15vip太阳集团安全隐患台账

附件2:关于做好年底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函

15vip太阳集团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

2022年12月2日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 办公室0553-5975048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0553-5975110
☎ 招生就业处:0553-5975116  5975118
☎ 继续教育学院:0553-5976998  597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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