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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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3

各二级学院: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作出如下要求,请各二级学院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落实落细。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数据是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重要依据,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将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落细落实。

二、加强审核,从严从紧。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要求做好数据的审核工作,一是严把资格审核关,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供申请材料的退役士兵学生,不得报送相关学生材料;二是严把学籍审核关,对无正常学籍的退役士兵学生,不得报送相关学生材料;三是严把学制审核关,对已享受学制期年限学费减免或国家助学金的退役士兵学生,不得报送相关学生材料。各院对于上报的学生数据,应留有详细台账,对于不合格材料的退回情况班主任应留有相关沟通记录。

三、加大宣传,应助尽助。

各二级学院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相关学生100%知晓政策、主动按规定提出申请,指导并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等相关手续,不得以不了解政策、不清楚通知等理由延期办理,或直接甩手让学生自行前往职能部门咨询。班级管理者为班级事务的第一责任人,应了解相关政策,对于不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退役士兵学生,请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和教育引导等工作。

四、按时完成,保质保量。

各二级学院务必要在11月7日(周一)前,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本年度申请材料,并按相关要求提供电子档,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无遗漏。对因二级学院报送错误导致的问题,以及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5vip太阳集团学生处

2022年11月3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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