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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芜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8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芜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质量发展,根据《芜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芜科办〔2020〕46号)(附件3),现就开展2022年芜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符合《芜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芜科办〔2020〕46号)规定的相关条件;依托单位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2.重点支持领域: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智能家电、大健康和绿色食品、数字创意(线上经济)、航空航天(低空经济);原则上每个技术领域只设立一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是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不能以同一技术领域申报。

3.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部门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推荐(附件2)。

4.工程中心经费以依托单位投入为主,主要来源依托单位销售收入中提取的研发经费、承接国家及省市研发项目经费、面向行业、企业提供有偿服务取得的收入等,逐步实现工程中心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对新认定的工程中心,芜湖市科技局根据创新能力综合排序,给予依托单位最高20万元的补助。

5.工程中心实行动态管理,认定有效期三年。

二、申报材料

申报芜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供以下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芜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附件1)

2.依托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科研机构或研发平台批复文件);

3.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的学历证明和劳动合同;

4.技术委员会组成人员材料;

(身份证、学历、职称、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5.科研场地、研发设备等有关证明;

(提供科研场地现有面积证明;全部研发设备的清单及帐面原值;2021年新增研发设备需提供发票及相关研发项目证明材料。)

6.依托单位取得成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依托单位近三年已申请和获得的专利、科技成果、新产品认定证书等证明材料;已承担的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和技术交易合同等证明材料。)

7.依托单位为企业类的提供近三年研发经费专项审计报告;科研院所需提供研发费用预算和财务报表;

8.其他相关材料。

(提供产学研合作、人才引进协议和已开展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试验和咨询,信用记录等证明材料。)

三、请各二级学院(部)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申报。学校将组织评审,择优推荐。被立项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校按照《15vip太阳集团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4)给予支持。请各二级学院(部)科研主任将纸质版一式三份及佐证材料一份(胶装)于4月6日前报送至科研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kyc@ahcme.edu.cn。

联系人:张涛、方继才

联系电话:5970560(小号码:5560)

附件1:芜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

附件2:芜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推荐表

附件3:芜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4:关于印发《15vip太阳集团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科研处

2022年3月17日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 办公室0553-5975048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0553-5975110
☎ 招生就业处:0553-5975116  5975118
☎ 继续教育学院:0553-5976998  597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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