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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0

各教学单位、相关处室:

根据《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期中教学督查组开展期中教学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小组

根据督查单位数成立12个督查小组,组长由各督查组人员名单的第一人担任。(详见附件1)

根据督查内容设立1个总督查小组,负责对各小组各方面检查工作的监督。

二、督查时间

5月21日至27日

三、督查内容

1.按20%比例抽查教师课程教学进度、教学内容与课程标准的符合程度、作业批改情况,并对“三新”教师的教学资料进行重点检查(附件2-表1、2)。其中,艺术设计学院由总督查小组会同督查组、督导组进行全覆盖检查。

2.抽查实践教学开展情况。重点抽查教学日志和实训报告批阅情况,实训内容与实践教学课程标准的符合程度。(附件2-表3)

3.抽查相关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开展情况。由教务处牵头,学生处、相关二级学院配合,在二级学院的本科班座谈会基础上,召开本科班师生座谈会,全面了解本科教育教学和学习生活情况。(附件2-表4)

4.抽查2021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开展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在二级学院自查的基础上,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扎实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附件2-表5)

四、相关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需安排专人按照通知相关要求做好督查准备,确保督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督查组组长负责做好督查对接工作,并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各项督查任务。

(三)督查人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各教学单位提供的教学信息逐人逐项开展督查,确保各类督查数据信息完整、准确。

(四)督查结束后,请组长根据抽查情况对督查结果进行小结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将督查小结与检查表的电子稿于5月27日前发送至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邮箱(zgc@ahcme.edu.cn)。


附件:

1.督查工作安排表

2.期中教学督查检查表(1-5)



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1年5月20日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 办公室0553-5975048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0553-5975110
☎ 招生就业处:0553-5975116  5975118
☎ 继续教育学院:0553-5976998  597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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