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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先进集体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9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表彰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38号)要求,现就推荐“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候选人和“专业技术人才集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和条件

坚持突出业绩、面向一线、拼搏奉献、事迹感人的原则,重点表彰在关系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国家战略、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领域中涌现出来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勇于攻克科技难题、引领支撑国家重大科技战略创新发展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在地方区域发展重点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等涌现出来的杰出人才;在一线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潜心本职工作,无私奉献、拼搏攀登,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优秀人才;在决胜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大战大考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受表彰个人和集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专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同行中堪称楷模。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爱岗敬业、拼搏奋斗、无私奉献,在我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工农业生产、国防等各个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3.长期在第一线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贡献突出,事迹生动感人,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为业内和群众所公认。

(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

1.在我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工农业生产、国防等领域取得重要创新成果,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作出突出贡献,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

2.专业和年龄结构合理,集体中有具有优良道德品质和强烈创新精神、较高学术技术水平和研究创新能力、具备战略发展眼光、善于组织管理的领军人才和一定数量、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研究创新骨干。

3.具有科学的内部运行管理机制,倡导科学求实、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精神,努力营造生动、活泼、民主、团结,有较强凝聚力和协同创新能力的优秀团队。

已获得往届表彰的个人和集体不可再推荐。

二、学校推荐名额

学校原则只能推荐“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候选个人1名或“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候选集体1个(合计不超过1个)。

三、推荐工作要求

请拟申报个人或集体于2021年5月20日下班前将《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表》或《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1、2)报送组织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韦霞。


附件:《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先进集体推荐工作的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21年5月19日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 办公室0553-5975048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0553-597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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