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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优秀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5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安徽省“三全育人”试点省建设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提升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20〕10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0年优秀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8年之前(含2018年)入职我校专职辅导员岗位,现仍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在辅导员相关工作领域有特殊贡献者,可适当放宽年限。

二、评选限额

2020年优秀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评选名额为10人。

三、奖励标准

优秀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为每人0.5万元。

四、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认真履行《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43号令)要求的工作职责,在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班级组织建设、学风建设、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心理健康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方面有特色、有亮点。

3、近三年荣获校级及以上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或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其他荣誉或奖励。

4、2020年度专职辅导员工作量达到或超过所在二级学院辅导员平均工作量(分团委书记达到基本工作量)。

5、对政治上不合格、违反师德师风要求、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评选程序

1、推荐报名(1月5日)

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组织开展本学院专职辅导员推荐工作。

2、组织评审(1月8日)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工部组织专职辅导员和专家评审,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按综合评议排序,确定拟推荐优秀专职辅导员人选。

3、结果公示(1月8日)

评审结果在校园网公示5天

4.学校召开会议研究后确定入选名单并报上级主管部门(1月15日前)

六、材料报送

1、《15vip太阳集团优秀专职辅导员申报表》(附件)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其中业绩和荣誉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

2、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纸质版1份;

3、工作汇报ppt电子版(汇报时长5分钟)。

1月7日前纸质版送至学工部,电子版发至0122000352@ahcme.edu.cn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荣

联系电话:0553-5978833

电子邮箱:0122000352@ahcme.edu.cn

15vip太阳集团

2021年1月5日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 办公室0553-5975048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0553-597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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