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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0

全校师生: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落实《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预备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我校大学生开展发明、创新、创业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大学生发明、创新、创业的实践能力,展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和保护意识,特定于2020年10月至12月举办第十五届高等职业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大学生和毕业三年内学生。

二、参赛内容和要求

(一)参赛内容

本次参赛活动主要包括:专利发明和科技成果转化展及评选、发明制作类作品评选、创业类作品评选、创意类作品评选。

(二)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应以积极、健康、科学的创新发明为主。

2.按照“自主选题、自主研究、自行设计、自行制作”的基本原则,参赛选手必须自行设计创新方案;参评的创新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选题、自主设计和制作(可在教师指导下,广泛征求家长、专家和同学的意见)。

3.参赛作品应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特点。

4.以第一作者参赛选手上报的参赛作品不得超过2件。

5.已经参加过往届竞赛的作品不得再次参加本届竞赛。

6.参赛作品必须是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否则,由此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7.提交作品附件:发明制作类作品必须提交作品成品的照片(不同角度4张以上)或视频(20M以内),创意类作品需提交创意方案,创业类作品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分类

赛项一:发明专利和科技成果转化展及评选

1.各领域的新发明、新技术、新产品等获得发明专利(可为师生共同专利)的均可参展。重点组织节能环保、高端智能制造、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文化产业有关的项目,以及市场前景好,贴近日常生活的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

2.未获得发明专利的科技成果(可以为师生共同成果)通过各种形式已经转化并获得收益的有关产品、项目。需上传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赛项二:发明制作类

1.按照“自主选题、自主研究、自行设计、自行制作”的基本原则,参赛选手必须自行设计创新方案;参评的创新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选题、自主设计和制作。

2.参赛作品应具备新颖性、科学性、创造性、实用性等特点,以积极、健康、科学的创新发明为主。

3.参赛作品必须是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否则,由此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4.以第一作者参赛选手上报的参赛作品不得超过 2 件。

5.已经参加过往届竞赛的作品不得再次参加本届竞赛。

6.提交作品附件:发明制作类作品必须上传作品成品的照片(不同角度 4 张以上)或视频(20M 以内)。

赛项三:创业类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参赛团队对参赛项目提供资料负一切法律责任。

2.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上传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应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赛项四:创意类

1.基于独特的思维、新颖的构思和创造性的想法,以现有的知识和能力为基础,设计出具有一定科技含量,能够满足学习、科研、生活、生产等需求的创意方案,概念描述等。创意创新需以二维或三维设计图例形式呈现。

2.提交作品附件:创意类作品必须上传作品创意照片(不同角度 4 张以上)或视频(20M 以内),其中人工智能创意作品必须上传演示视频(20M 以内)和作品源文件。

三、申报办法

1.本次大赛采用网络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fmb.sdpu.edu.cn:8018/),注:参赛项目负责同学所在二级学院联系大赛报名账户所在二级学院报名,详情名单见附件3。

2.参赛项目负责人需网络报名提交“第十五届高等职业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申报表”(附件2),提交作品相关附件:发明制作类作品必须提交作品成品的照片(不同角度4张以上)或视频(20M以内),创意类作品需提交创意方案,创业类作品需提交创业计划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一并上传至大赛报名网址(http://fmb.sdpu.edu.cn:8018/)。

3.具体报名流程。自行填写《大赛作品申请表》,联系各二级学院报名联系人老师,各二级学院报名参赛账号登陆,现场网络平台提交《作品申请表》,按各组别参赛要求网络报名平台提交材料,完成参赛报名。

4.参赛作品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日。

四、大赛评审办法

(一)本次评选活动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二)评审程序

1.自愿报名,学校初审、推荐。

2.通过性评审:大赛组委会网上查真。

3.网络评审:由网评专家库产生本届大赛网评专家评审组,并采用网上盲评的方式进行初评并确定入围终评现场作品名单。

4.现场评审:通知入围的作品参加现场评审。

5.学校确定获奖作品等级及其他奖项名单。

五、大赛的表彰奖励办法

(一)本次大赛经专家评委按照评审程序,分别评出发明制作类、创意类与创业类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颁发证书。

(二)对参赛选手的指导教师评出优秀指导教师并颁发证书。

(三)对积极组织参与的二级学院给予优秀组织奖。

六、参赛事宜

(一)校赛报名日期为2020年11月6日,未通过网上报名项目,过期不再接受报名。作品于11月16日至11月23日进行网上初评,经初评入选的参赛选手将于12月上旬左右参加在山东理工职业职业学院举行的终评、培训及颁奖大会。具体事宜等待大赛组委会通知。

(二)通过校内初审的项目,经过专家论证,可向创新创业学院申请资金用于项目产品的制作和优化。

(三)进入现场终评时,入围的发明制作类和创意类作品需带介绍作品的喷绘图纸(尺寸统一为:80 cm×120 cm),发明制作类作品参赛选手还必须带上作品的实物,若因为携带不便,必须携带作品的工作过程演示视频(自行准备电脑)等设备,向评委介绍作品,演示作品,并回答提问。入围的创业类作品自行准备和网上提交作品内容相同的PPT并提交组委会进行现场答辩。现场答辩每个作品由1名参赛选手答辩。

(四)终评期间开展大学生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班(培训专家为全国知名专家),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以及项目推荐工作。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校企共育,师生共创,促进高等职业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助力“双创”升级,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六)联络方式

联系人:赵婧、许东明

联系电话:0553-5972803

联系邮箱:cxcy@ahcme.edu.cn

联系地址:雨耕楼913办公室(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


附件1: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全国高职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预备通知

附件2:第十五届全国高职高专“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申报表

附件3:各二级学院报名参赛项目网络现场报名联系方式一览表

附件4: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发明杯”创新创业大赛上传作品操作指南



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10月19日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 办公室0553-5975048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0553-5975110
☎ 招生就业处:0553-5975116  5975118
☎ 继续教育学院:0553-5976998  597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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