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我校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团委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暨寻访校园“自强之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
3、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实践、热心志愿服务、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有优秀事迹,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4、个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取得较大反响;
5、往届校园“自强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活动安排
(一)院级寻访校园“自强之星”活动(7月3日-6日)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广大学生积极参与该项活动。
2、各二级学院推荐校级“自强之星”候选人名额:
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互联网与通信学院各3名;航空与材料学院、汽车与轨道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各2名;艺术设计学院1名。
3、候选人需提交以下材料,参加校级寻访校园“自强之星”活动。
1、《2019年度校园“自强之星”申报表》(见附件1);
2、个人自强事迹(2000字左右),重点突出自强自立方面的成果(见附件2);
3、因自强自立方面突出获得的有关评价、荣誉、照片等(可附上关于本人自强事迹的媒体宣传报道材料);
4、电子生活照片一张。
(二)校级寻访校园“自强之星”活动(7月7日- 8日)
1、学校成立评审组,综合评选产生学校校园“自强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表彰奖励;
2、对校级校园“自强之星”典型事迹进行编辑整理,将在校团委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宣传报道;
3、在校级校园“自强之星”获得者中推荐2名参加省级“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评选。
附件:
1、2019年度校园“自强之星”申报表
2、“自强之星”报名表填写以及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共青团15vip太阳集团委员会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