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职能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经学校研究,现对学校“五一”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五一”劳动节:5月1日(星期五)至5月5日(星期二)放假,共5天。其中,4月26日和5月9日线上教学正常进行,4月26日(星期日)安排5月4日(星期一)的课程,5月9日(星期六)安排5月5日(星期二)的课程。
2.放假期间,要认真做好各类值班工作,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加强治安防范,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院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的“五一”假期。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