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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期创新创业精英班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验收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2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15vip太阳集团“创新创业精英班”招生培养方案>的通知》(院字〔2018〕176号)、《关于第二期创新创业精英班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的通知》(校字〔2019〕27号)等文件规定,为加强我校精英班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管理,保障项目完成质量,促进项目成果转化,学校决定对第二期精英班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第二期创新创业精英班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立项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学校将根据申请结题情况组织专家进行验收材料评审或答辩验收,时间另行通知。评审专家组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取得研究成果及答辩情况对各结题项目评选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评审专家组项目结题成绩,决定是否予以结题。

三、验收要求及注意事项

(1) 创业组项目验收采用项目负责同学现场PPT答辩形式,创意组项目及发明制作组项目采用项目验收材料现场评审形式,务必按申请时的成果形式要求进行验收。

(2)除学校收取的验收材料外,各二级学院可结合专业需要自行设定验收材料和验收后保存材料。

(3)精英班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负责人不得延期结题,不能参加验收的项目作验收不合格处理。不合格项目经费不予支付,已支付项目实践经费予以追缴。

(4)倡导各学院对验收中发现的特色项目进行宣传,以引导更多学生参与和学习。

(5)鼓励项目指导教师加强对精英班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的指导。具体奖励办法见《关于印发《15vip太阳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院字〔2014〕43号)。

(6)学校资助的经费由学校统一管理,按项目划拨经费额度给项目主持同学;学院和指导教师科研项目提供的经费由所在学院和指导教师负责管理。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指导教师不得使用学生项目经费,不得提成,二级学院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提取管理费。

(7)验收工作务必在本学期12月30日前完成,以验收公示结果的时间为准。对验收工作不认真、创新项目质量不高、验收不及时的学院,将核减下一年度精英班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数量与资助经费额度并记入下一年度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成果展二级学院展评成绩。

四、验收内容

按照项目立项申请书的预期结果要求填写《15vip太阳集团“精英班”项目结题申请书》(见附件2

创业类项目:需要提供创业计划书,如果创业项目付出实践,需提供创业项目进展情况,包括服务和产品生产情况、市场营销情况、人员组织架构、财务情况等。

创意类项目:需提供技术创意方案或管理创意方案,如果创意类项目参加了相关学科类竞赛,需提供相关学科竞赛申请书、获奖情况且比赛现场情况相关资料等。

发明制作类项目:如成果为实物,须对实物进行拍照,并在照片显著位置标注负责姓名、二级学院名称、项目名称;项目成果如果为论文的,发表的论文一定要标注课题编号,发表的论文中必须含项目组学生作为第一作者的文章,教师可作为通讯作者。项目成果为科研专利的,需提供专利申请《技术交底书》且申请人为学生,专利授权项目,学生需为第一专利权人并附上专利证书等。

五、验收材料

答辩及材料验收完成后,各项目负责同学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上交材料包括:

(1)项目结题报告书(纸质档1份,电子版文件命名为该项目编号,需胶装成册)(见附件3)

(2)立项申请书(纸质档1份)

(3)精英班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结题验收专家评价表(见附件4

材料存档提交注意事项:每个项目须将结题申请书和结题报告书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中,统一将结题验收专家评价表粘贴于档案袋外侧(档案袋由创新创业学院提供,各项目负责同学自行前往领取)。请自行做好备案,上交成果佐证材料不予返还。

请各二级学院通知有在研项目的同学准备结题材料及答辩PPT,于12月16日前将申请结题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综合楼322)。

联系电话:5972803

联系人:刘洋 许东明

邮箱:cxcy@ahcme.edu.cn

附件1:15vip太阳集团第二期创新创业精英班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立项项目一览表

附件2:15vip太阳集团“精英班”项目结题申请书

附件3:15vip太阳集团精英班项目结题报告书(参考模板)

附件4:15vip太阳集团精英班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结题验收评价表

附件5:第二期创新创业精英班项目结题评价标准参考

15vip太阳集团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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