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皖教人〔2016〕2号文件精神,请各教学单位按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导师制工作。现就开展导师制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进教师导师制工作开展按照《15vip太阳集团新进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院字〔2013〕139号)执行,新进教师根据个人教学需要,与导师对接互选,填写附件1《15vip太阳集团新进教师培养计划表》,对新进教师导师制考核侧重于教学等方面。
二、其他教师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由个人申请、二级教学单位统一安排导师,需填写附件2《15vip太阳集团导师制培养计划表》,其考核侧重于教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考核由二级教学单位实施,考核具体情况见附件3《15vip太阳集团导师制培养情况考核表》。
以上导师制培养计划表与导师制培养情况考核结果均交组织人事处备案。2019-2020学年导师制培养计划表和教学单位汇总名单纸质材料(盖章)于11月29日下班前交组织人事处薛老师,汇总名单的电子档发送至邮箱rsc@ahcme.edu.cn,逾期不予办理。
附件:
1、《15vip太阳集团新进教师培养计划表》
2、《15vip太阳集团导师制培养计划表》
3、《15vip太阳集团导师制培养情况考核表》
4、《培养计划表汇总名单》
组织人事处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