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2019年度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9〕139号)予以转发。请根据《2018年度双师认定问题补充说明》、《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皖教人〔2016〕6号)精神,认真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请各教学单位于12月2日前将推荐报告、《2019年度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2019年度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单玲 薛园菲;联系电话:5975062;
邮箱:rsc@ahcme.edu.cn。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2019年度认定工作的通知
2.相关材料与表格
组织人事处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