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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1

各教学单位、相关处室:

为全面了解开学以来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进一步促进我校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第11-13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时间

本次检查以在线填写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在线平台路径为校园网→统一门户→质量监控→教学检查→期中检查。检查分为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督查两个阶段,教学单位自查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23日;学校督查时间:2019年11月24日至30日。

二、教学单位自查(以第10周周末为数据统计截止时间)

(一)组织机构

各教学单位成立专门负责教学检查的工作组,制定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对本教学单位教学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对象

本学期承担理论课程、实践课程和顶岗实习等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兼课教师根据其所授课程归属情况,由课程所属教学单位负责检查。

(三)检查内容

1、理论教学

(1)检查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材、教案等教学基本文件的齐备情况及质量。检查教师课程教学进度、教学内容与课程标准的符合程度。并对“三新”(新进、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的教学资料进行重点检查。(附件2-表1)

(2)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的次数、质量等。 (附件2-表2)

2、实践教学

(1)检查实践教学课程标准、授课计划、实训指导书、教案等教学基本文件的齐备情况。重点检查实践教学报告批阅情况、教学内容与实践教学课程标准的符合程度。(附件2-表3)

(2)2017级学生顶岗实习开展情况:2017级学生顶岗实习部署情况,重点检查顶岗实习管理系统中指导教师任务分配和学生基本信息填写情况。(附件2-表4)

3、教研活动

全面检查教研室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教研活动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专题活动次数等。(附件2-表5)

4、座谈会

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和《15vip太阳集团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与工作规划》(院字[2017]126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召开本教学单位教师及学生座谈会,听取与会人员对教学管理、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师和学生发展、课堂教学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教学测评

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进程安排认真组织学生认真完成对毕业班各课程教师教学的测评工作。

6、报告撰写

各教学单位对各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与统计,在分析相关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完成期中检查报告的撰写工作,并于11月23日下班前将教学检查总结报告纸质稿报送教学质量管理处(加盖公章),同时将自查报告及各项检查结果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机电邮-教学质量管理处邮箱(zgc@ahmec.edu.cn)。(报告撰写格式要求见附件1)

三、学院督查

1、按20%比例抽查教师课程教学进度、教学内容与课程标准的符合程度、作业批改情况,并对“三新”教师的教学资料进行重点检查。

2、抽查实践教学开展情况。重点抽查教学日志和实训报告批阅情况,实训内容与实践教学课程标准的符合程度。

四、相关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精心组织,扎实做好对所有项目的检查。同时,妥善保存此次教学检查的相关材料,为学校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自查和接受省厅复核打好基础。

(二)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积极展开整改。

(三)本次教学检查结束后,学校将召开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专题反馈会议。学校领导将出席并听取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督查情况汇报。

望各教学单位精心组织,遵照执行。

附件:

1、报告撰写格式

2、期中教学检查表(1-5)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19年11月11日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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