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15vip太阳集团专业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院字〔2018〕144号)、《关于对15vip太阳集团专业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补充说明的通知》(校字〔2019〕71号)文件精神,现就专业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止2019年10月31日前实践锻炼结束的专业教师。
二、考核程序
1.考核教师填写《专业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并对照《专业教师赴企业锻炼考核指标》准备相关佐证材料。
2.二级学院按(院字〔2018〕144号)文件要求组织对实践锻炼教师进行考核,拟确定考核等次(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
3.各二级学院组织考核后,将相关材料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4.各二级学院将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的年度工作总结、《专业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考核汇总表》、《登记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于2019年11月25日前交组织人事处备案。联系人:薛老师。
附件:1.专业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考核汇总表
2.专业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登记表(试行)
组织人事处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