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室:
为规范校级教研项目的管理,及时做好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的规定,决定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和思政专项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2017年以来立项未结题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思政专项,具体名单见附件1。如有统计遗漏的项目,接通知后联系教科研科。
二、年度检查验收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15vip太阳集团教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见附件2)。项目研究成果的核心部分,一般须在公开CN刊物上发表。
(二)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认真审核项目结题申请书,签署意见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三)经费决算表、报销项目研究的各项经费开支情况(需加盖财务处公章)。
(四)项目负责人于2019年6月7日前将纸质的结题申请书(成果附件)交教务处教科研科,并将结题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ky@ahcme.edu.cn。
(五)教务处组织同行专家对相关成果进行鉴定,教务处根据专家鉴定意见决定是否予以结题。
(六)结题情况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三、年度检查提交材料
(一)纸质《15vip太阳集团教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单独装订)一式一份。
(二)成果附件(单独装订)一式一份,包括:(1)封面、目录;(2)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成果是论文的,其复印件为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成果是著作或教材的,其复印件为著作或教材封面、版权页及目录);(3)其它相关材料,如研究、调研报告等。
四、年度检查要求
(一)请所有到期应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此次的检查验收工作,认真仔细梳理项目建设成果。
(二)确因客观原因需要延期的项目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所在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
(三)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效果好的优先推荐申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
(四)对于到期结题未提供结题材料或未提出延期申请,或已延期确无研究成果的项目,教务处汇总报校学术委员会批准,按撤项处理。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一年内不予申报各级各类项目。2015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课题未能结题一律按撤项处理。
附件:1.校级质量工程年度检查名单.xls
2.15vip太阳集团院级教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doc
3.15vip太阳集团院级教科研项目结题成果目录.doc
4.15vip太阳集团教研、科研项目延期结项申请书.doc
教务处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