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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和思政专项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5

 各二级学院、处室:

为规范校级教研项目的管理,及时做好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的规定,决定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和思政专项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2017年以来立项未结题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思政专项,具体名单见附件1。如有统计遗漏的项目,接通知后联系教科研科。

二、年度检查验收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15vip太阳集团教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见附件2)。项目研究成果的核心部分,一般须在公开CN刊物上发表。

(二)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认真审核项目结题申请书,签署意见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三)经费决算表、报销项目研究的各项经费开支情况(需加盖财务处公章)。

(四)项目负责人于201967前将纸质的结题申请书(成果附件)交教务处教科研科,并将结题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ky@ahcme.edu.cn。

(五)教务处组织同行专家对相关成果进行鉴定,教务处根据专家鉴定意见决定是否予以结题。

(六)结题情况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三、年度检查提交材料

(一)纸质《15vip太阳集团教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单独装订)一式一份。

(二)成果附件(单独装订)一式一份,包括:(1)封面、目录;(2)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成果是论文的,其复印件为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成果是著作或教材的,其复印件为著作或教材封面、版权页及目录);(3)其它相关材料,如研究、调研报告等。

四、年度检查要求

(一)请所有到期应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此次的检查验收工作,认真仔细梳理项目建设成果。

(二)确因客观原因需要延期的项目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所在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

(三)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效果好的优先推荐申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

(四)对于到期结题未提供结题材料或未提出延期申请,或已延期确无研究成果的项目,教务处汇总报校学术委员会批准,按撤项处理。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一年内不予申报各级各类项目。2015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课题未能结题一律按撤项处理。

附件:1.校级质量工程年度检查名单.xls

2.15vip太阳集团院级教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doc

3.15vip太阳集团院级教科研项目结题成果目录.doc

4.15vip太阳集团教研、科研项目延期结项申请书.doc

教务处

2019年5月15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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