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是: 学校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印发《15vip太阳集团2018年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1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现将《15vip太阳集团2018年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请遵照执行。

15vip太阳集团

2019年4月11日

15vip太阳集团2018年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19]35号)要求,现就我校开展2018年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自评范围和内容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校2018年预算安排的所有省级项目支出均需开展绩效自评,包括预算执行中追加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我校本次绩效自评范围主要包括:

1、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及省高校自然科学、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等教科研项目;

2、学生奖助项目;

3、政府采购项目;

4、基本建设及大型维修项目。

5、省级各类人才项目。

6、其他省级项目。

二、自评步骤和时间安排

1.2019年4月上旬,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处)负责制定绩效自评工作实施方案,完善绩效自评体系。

2.2019年4月20前,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收集整理绩效自评相关资料,注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按工作职能划分责任部门如下:

(1)省级教科研项目:责任部门为教务处,责任人杨海卉,联络人方继才。

(2)学生奖助项目:责任部门为学生处,责任人段贤勇,联络人赵勇。

(3)政府采购项目:责任部门为国有资产管理处,责任人李立众,联络人王甫。

(4)基本建设及大型维修项目:责任部门为后勤保障处,责任人邬孝春,联络人陈福建等。

(5)省级各类人才项目:责任部门为组织人事处,责任人郑晓峰,联络人房丽华。

(6)其他省级项目:责任部门为项目承办部门,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联络人为项目负责(经办)人。

3.2019年4月30日前,各责任部门按照绩效自评方案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按项目逐一填报绩效自评表。

4、2019年5月10日前,各责任部门将所有自评表电子稿报财务处汇总。联系人:缪玲,邮箱:cwc@ahcme.edu.cn

5、2019年5月20日前,财务处编撰学校2018年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报告,连同所有项目绩效自评表等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三、工作要求

1、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以业务主管部门为主开展,财务部门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积极实施绩效自评工作。

2、确保评价工作质量。绩效评价要实事求是,确保自评结果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绩效自评佐证材料由各有关部门保留备查。

3、加强评价结果应用。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是绩效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学校将推进绩效评价结果与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挂钩,提升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18年度)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 办公室0553-5975048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0553-5975110
☎ 招生就业处:0553-5975116  5975118
☎ 继续教育学院:0553-5976998  5975282


官方公众号
官方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