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55号)和《15vip太阳集团教学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院字〔2017〕38号)文件精神,学院制定《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项目检查验收方案》,专题召开省级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项)项目结题验收汇报评审会,组织相关专家对15项省级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对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8年8月20日至8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与院纪委或教务处联系,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纪委:0553-5975108(办公室),邮箱:jw@ahcm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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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
教务处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