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皖教人〔2016〕2号和皖教人〔2010〕1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18年度职称评审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和代表作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拟申报副教授(高级实验师)、教授的人员提交2篇(部)代表作(其中以学术论文作为评审条件之一申报教授的人员应提交3篇代表作),拟申报人务必于7月5日前提交《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见附件1)。《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要提供电子稿,送鉴明细表中填写的论文(专著)题目、发表刊物(出版)名称、发表(出版)日期要准确无误,发表日期要具体到月。送鉴代表作需提供pdf格式(拍摄的除外)电子稿。检测结果有效期两年。
2、请拟申报人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并填写附件2《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提交《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纸质稿(双面打印)及代表作复印件一式3份,注意代表作复印件中有关个人和学院的信息在复印时务必隐除,此次提交代表作复印件与提交《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中代表作须一致。鉴定结果有效期两年。
3、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费每篇100元,代表作鉴定费副教授(高级实验师)500元,教授500元(3篇代表作鉴定费700元),请交完材料后,在7月5日前到财务处缴费。
联系人:房丽华;电话:0553-5975062;电子邮箱ahjdrsc@126.com。
附件1、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
附件2、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
组织人事处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