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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30

各系部: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5】130号)的文件要求,依据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请各系部结合本系实际,落实做好2016年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专业申报工作

系部要以教育部新修订的《目录》和《办法》为依据,紧密围绕服务安徽“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实施的“十大重点工程”,科学定位,优化专业结构,强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申报拟招生专业是学院招生、办学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系部要高度重视,确保申报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二、扎实做好专业申报工作

(一)各系部对照教育部《目录》和《办法》文件,认真梳理现有专业,规划“十三五”期间本系的专业设置,为做好专业申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进一步强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增强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和针对性。

(二)各系部需将已有专业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3),按照新修订《目录》专业名称重新梳理,统计上报教务处;针对拟新设专业,要结合学院的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侧重增设服务我省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专业,主动调减或停招社会需求量小和就业率低的专业。新增设专业原则上要求在已有专业类范围之中,如特别需要增设专业类的,必须组织深入调研,形成充分的调研论证报告。

(三)各系部应结合近几年招生、就业和实际办学条件等现状,组织申报本系2016年的新增专业计划,并上报本系专业优化与调整的具体实施方案。专业优化与调整工作方案应该包括专业建设现状、建设思路、调研计划等内容。

三、有关工作要求

各系部要按时间截点完成本系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及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拟新设专业申报材料应包含:申报报告、论证报告、备案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

书面材料要求加盖本部门公章后,于12月4日16:00之前报送教务处,并将电子稿发送到ahjdxyz@126.com邮箱。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

2、《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3、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

4、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招生专业情况表

5、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

教务处

2015年11月30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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