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指导下,我院工资调整及增资的核算工作已经完成,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2015年7月兑现新工资并随同工资发放2014年10月-2015年6月间的增资;
2、《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及增加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作手册》已发放至各部门,供职工参阅;
3、目前已停缴企业社保的职工,2014年10月-2015年6月期间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随补发返还。
组织人事处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