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系部、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对内对外宣传队伍建设,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组建一支摄影通讯员队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摄影通讯员推荐
(一)推荐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
2. 具有较强政治敏感性和新闻嗅觉,善于捕捉工作中的焦点、热点信息,热爱新闻宣传工作,具有一定的摄影、美编基础;
3. 熟悉本单位、部门的具体情况,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态度端正,吃苦耐劳,能够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完成新闻摄影任务。
(二)工作职责
1. 摄影通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摄影宣传工作,及时了解本单位宣传工作重点,按时完成本单位及宣传部布置的宣传工作任务,主动寻找新闻线索,在拍摄新闻图片时,可与本单位新闻通讯员及时沟通,确定拍摄主题重点与新闻稿件一致。
2. 摄影通讯员所拍摄图片,由所在单位相关领导审核后提交党委宣传部。摄影通讯员需保存好图片原始文件,建立所在单位图片库,制作图片目录,做好图片存档调用工作。
3. 在遵守学院相关规定及宣传纪律的前提下,积极向社会主流媒体投稿,扩大学院社会影响力,为学院改革发展做出贡献。
二、推荐程序
坚持本人自愿、组织推荐、宣传部审核确定的原则,各单位、部门可推荐1名摄影通讯员。各单位、部门在确定本单位通讯员推荐人选后,认真填写《15vip太阳集团摄影通讯员推荐表》(见附件),并将签有单位意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表》于3月31日前报送至宣传部。经审核确定后,建立摄影通讯员信息库,纳入日常工作联系指导与管理服务。
三、管理办法
1. 通讯员由党委宣传部统一管理;
2. 各单位、部门应为通讯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和支持;
3. 通讯员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时,所在单位需及时更换通讯员人选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4. 宣传部定期开展通讯员学习培训和调研活动。
四、其他
推荐表纸质文本上报一式两份,并发送电子文本至党委宣传部。邮件主题标明“摄影通讯员推荐表(单位、部门名称)”。
上报地点:综合楼422
上报时间:截止为2015年3月31日
联系电话:5975222
电子邮箱:ahjd_xcb@126.com
请各单位、部门重视摄影通讯员推荐工作,选拔符合工作要求的老师承担本单位的新闻摄影拍摄任务,协助本单位与党委宣传部共同做好学院的新闻报道工作。
15vip太阳集团党委宣传部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