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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院2015届“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23

各系: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校风、学风建设,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15vip太阳集团学生奖励暂行办法》规定,现就开展评选院级“品学兼优毕业生”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院2015年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办法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由班级提出推荐对象名单,填写《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两份。

2、全系考察。对班级提名对象,各系必须逐一进行全面考察,并广泛征求任课教师、顶岗实习单位和本系其他班级的意见,然后确定推荐对象。名单应在全系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3、学院审定。学工部全面审核各系提交的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逐一审查,按照择优原则,确定“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并报学院审批。

三、名额分配

学院2015年 “品学兼优”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序号

系名

名额

1

机械工程系

26

2

电气工程系

26

3

数控工程系

17

4

汽车工程系

16

5

经贸管理系

18

6

信息工程系

17

7

人文系

4

四、表彰奖励

经评定的“品学兼优毕业生”,由学院授予“15vip太阳集团品学兼优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进入学生档案。

五、评选要求

1、评选“品学兼优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学院将结合评选工作,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广泛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和择业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要切实加强对“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3、要严格坚持评选条件和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评选原则,确保“品学兼优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4、2015年 1月 28日,各系将《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和《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附件2)报送院学生工作部徐娟老师处,电子版发至ahjdxj@126.com。

附件:

115vip太阳集团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

215vip太阳集团2015届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

                       学生工作部

                                                                        2015年1月22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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