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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学院会议管理的意见(暂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0

各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会议管理,切实改进会风,精简会议数量,提高会议质量,学院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学院会议管理的意见(暂行)》。现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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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0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院会议管理的意见(暂行)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切实改进会风,按照精简、务实、高效、节约的原则,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会议统筹

1.实行会议备案。学期初,对于涉及全院性、多部门的规模较大的工作会议,由主办单位提出计划,并报学院办公室登记备案,由学院统筹安排。有院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参加的会议,实施每周会议登记备案和发布制度,会议主办单位每周五需向办公室备案登记下周会议清单。每周一由学院办公室在行政办公系统发布“一周会议安排表”。

2.严格会议审批。对于涉及面广、参会人员多、而未列入计划临时确定需要召开的全院性会议,需执行会议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不得召开。要求全院科、处级以上干部大会以及各部门、系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须经学院主要领导审批。

3.会议规避原则。各单位安排会议之前,须先行在行政办公系统查阅学院会议内容,发生冲突的,可与学院办公室协商规避。上级单位会议或各单位自行组织的会议与学院会议召开时间发生冲突,按照会议的重要性、时间安排先后和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由学院办公室统一协调。

二、大力精简会议

1.严控会议规模。学院各类会议的参会人员范围原则上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及人员参加,不得随意提高出席人员规格和扩大出席对象范围,坚决避免陪会、听会现象。

2.减少会议数量。凡无实质性内容和无开会必要的事项不开会,凡已有明文规定的事项不开会,凡能通过学院行政办公系统等媒介办理的事项原则上不开会。对议题相近、时间接近、参加对象相同的会议应合并召开。严格控制召开各类纪念会、研讨会、联欢会、联谊会和表彰会。严格执行学院周四“无会日”制度。

三、切实改进会风

1.提高会议效率。会议主办单位要充分做好会议准备和沟通,科学安排议程,把握会议节奏,力戒会议时间过长,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全院大型会议一般控制在90分钟以内。分管院领导召开的会议一般不超过60分钟。院主要领导在会议上的讲话时间一般控制在30分钟以内,分管院领导在会议上的讲话时间一般控制在20分钟以内。

2.简化会场布置。校内一般会议不摆放花草、不张贴悬挂横幅、不制作背景板、不摆放席卡。承办的重要会议视主办方要求,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布置会场。

3.严控外地办会。学院各类会议原则上在院内举行,确需在外地召开的会议须经学院主要领导审批同意,主办单位应严格申报并执行会议经费预算。

四、完善监督机制

会议的主办单位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部、省、市等有关规定。学院办公室、监察审计处负责对会风问题加强督查,并负责跟踪督办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学院领导反馈。

附件: 1、学院会议备案表

2、一周会议安排表

3、学期会议备案表

  • 附件【附件1—3.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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