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15vip太阳集团教职工基本医疗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14年度教职工医药费报销工作通知如下:
一、医药费审核报销时间:
12月1日——12月12日(工作日办理)。
二、报销要求:
1、慢性疾病门诊医药费审核必须提供二甲以上医院副主任以上职称人员诊断证明书、二甲以上医院门诊病历和处方、正规购药发票和电脑小票。
2、住院医药费审核必须凭本人的出院小结、住院医药费原始发票及明细清单报销。
3、请有关部门负责通知离、退休人员,各系部、处室负责通知所属在职人员,并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到校医院履行审核报销手续。
三、教职工医药费审核报销地点:校医院。
四、联系电话:5972925 5975120。
校医院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