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9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我院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2014年度检查验收工作,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年度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2008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不含2014年立项的项目),包括地方高水平大学、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重大项目、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成果推广、成人高等教育远程化教学模式改革与信息化建设、数字图书馆、示范高职、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教学团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精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教学研究项目、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高校合作联盟建设和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
项目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等见附件1。
二、学院将成立项目检查验收领导组和专家组,根据各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和检查内容等进行检查验收。
三、请各系部于2014年11月24日前将如下材料提交教务处教研科:
1.正在进行中的各项目进展报告,纸质稿一式三份及电子稿;
2.已到期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及用于公开展示的成果,其中结题报告纸质稿一式三份及电子稿,用于公开展示的成果纸质稿一份及电子稿,成果展示形式见附件2.
3.延期或整改项目的延期申请和整改方案,纸质稿一式两份及电子稿,纸质稿需系部盖章。
四、请各系部高度重视此次检查验收工作,组织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本次检查和验收的结果将作为今后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评审以及向教育厅推荐省级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项目的重要依据。对建设成效显著的系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性指标,对建设成效较差的系部,将给予减扣指标的处理。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
附件2: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年度检查验收资料包
教务处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