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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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20

各系部、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4号),现将我院组织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限额

本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的项目类别及限额如下表所示,同步进行2014年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的类别与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类别相同,立项数视申报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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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研究项目

3

2

2

1

2

不限

2

1

2

不限

1

5

二、申报要求

1、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的重点项目数额不超过本校申报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总数的25%

2、已纳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以及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以及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建设项目。

3、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原则上应为教育部公布的《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内的专科专业。已是国家第一类、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省级高职高专教改示范专业不再申报。

4、未尽事宜和要求严格按照《2014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的规定执行。

三、相关要求

1、请各系部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布置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并根据学院的发展大局和系部的实际情况,合理统筹安排好申报的各项工作。

2、以系部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不接受教师个人申报材料。

3、报送材料:

1)申报项目纸质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版;

2)以系部为单位的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清单(格式自拟)1份,并加盖系部公章。

请于201498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四、评审推荐与立项

教务处汇总申报材料并作形式审查,学院质量工程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排序,按照规定的限额推荐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确定院级质量工程项目。

附件:2014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资料包.rar

教务处

201481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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