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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迟第四批创业项目申请入驻安徽省AA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17

全体同学:

为全面提高青年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推荐更多优秀创业项目入驻我院创业孵化基地,现决定将第四批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申请截止时间予以延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驻基地项目基本条件

进驻基地的项目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必须有明确的创业项目,项目技术水平较高,市场前景较好,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地区环保要求;

2、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3、申请入驻的项目原则上需要有指导教师;

4、具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入驻后能够保证在基地正常开展工作;

5、项目负责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6、项目入驻后能自觉遵守孵化基地相关管理规定,并且必须在统一规定时限内取得工商、税务注册资格;

7、团队成员能够自觉接受并遵守执行孵化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在孵化期间能够正常运营;

8、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创业孵化项目申请需家长签字同意;

9、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拖欠学杂费。

二、项目审核标准

1、团队组织结构合理,成员目标一致,具有团队精神;

2、团队成员在校期间成绩均合格,无任何违反校纪现象;

3、团队负责人在校表现良好并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4、团队的项目要具有市场潜力和竞争力且适合在校内创业;

5、创业(商业)计划书内容全面并具有现实操作性;

6、商业计划书的格式要标准,内容结构合理;

7、同等条件下,产品研发型、技术服务型和特色商业服务型项目优先审批;

8、同等条件下,团队成员参加过国家、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各类省市举办的创业竞赛获奖的项目、优先审批;

9、食品、餐饮、旅游、兼职中介等项目暂不予考虑入驻。

三、申请入驻所需材料及程序

1、创业项目在申请入驻时,应向所在系部分团委提供以下资料:

(1)《15vip太阳集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项目入驻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1);

(2)《15vip太阳集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申报入驻项目商业计划书》(一式两份,附件2—5);

(3)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在校期间各学年学杂费财务收据(收据丢失的需系部出具证明,证明该生无欠费情况);

(4)《15vip太阳集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项目入驻申请家长意见书》 (附件6);

2、学生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初审。初审结束后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对创业项目进行调查论证和评审筛选,确定入驻资格;

3、通过审批的创业项目在接到进驻通知后办理相关手续;

4、通过审批的项目须签署《孵化基地入驻协议书》和《安全责任书》后才能入驻孵化基地(附件7、8);

5、通过审批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水费、电费自理(收费标准按照学院相关政策执行);

6、创业项目正式入驻开展创业活动。

四、有关要求

1、拟入驻的项目负责人请在6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系部团委初审,同时提交电子版。

注意:商业计划书封面请严格按照附件2格式;商业计划书具体目录、内容,建议参考附件3、4给出的模板。

2、项目负责人在提交项目计划书时需同时准备制作答辩ppt,学院将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论证工作。

3、联系人: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洪涛老师

联系电话:0553-5972803

邮箱:ahjdcxcy@126.com

相关通知及附件请登录校园网(http:/)首页“通知公告”栏或者“学生之家”(http://xsc.ahcme.edu.cn/)“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相关材料.doc

15vip太阳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 附件【相关材料.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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