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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第三届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届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7

各系部、处室:

我院第三届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聘期届满,经学院研究,即日起开展届满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时间

考核对象:学院聘任的第三届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考核时间:即日起至3月底。

二、考核内容

学院第三届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依据为《专业带头人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修订)》(院字[2009]69号)和《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修订)》(院字[2009]70号)。考核内容主要是2012年2月以来完成目标任务情况。

(一)专业带头人主要考核内容:

1、负责本专业课程建设、指导本专业青年教师情况;

2、聘期内业绩成果须达到下列要求之一:(1)主持1项省级及以上教研、科研项目;(2)受聘担任省级及以上规划教材主编,并参编4万字以上;(3)2年内公开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2篇以上,且三类及以上期刊至少1篇。

3、每年做学术报告不少于1次。

4、优质完成教学任务,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60课时(“双肩挑”人员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3)。

(二)骨干教师主要考核内容:

1、优质完成教学任务,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60课时(“双肩挑”人员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3),在教学质量考核中达优秀等次。

2、聘期内业绩成果须达到下列要求:⑴在四类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或教研论文2篇以上;或参编省级以上规划教材,或主编通用教材(含校本教材),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⑵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1项市(厅)以上教科研项目,或主持1项院级教科研项目,或负责1门院级精品课程建设。

三、考核程序

1、被考核对象填报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3),并附教科研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于2014年3月24日前报组织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房丽华;联系电话:0553—5975062。

2、组织人事处、教务处负责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3、学院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形成考核意见。

4、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优秀的,在职称晋升、人才项目评选、学习培训等方面提供优先机会。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本届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称号及今后各类人才项目的申报资格。

附件:

115vip太阳集团第三届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单.doc

215vip太阳集团专业带头人考核登记表.doc

315vip太阳集团骨干教师考核登记表.doc

                               15vip太阳集团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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