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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纪委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2018-09-17

9月14日下午,学院纪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会由院纪委吴红书记主持,院纪委委员、各党总支纪检委员、院纪检特邀监察员和纪委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会。

学习会上,大家逐字逐句认真学习了《条例》内容,并对《7个要点,读懂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文章进行了学习。吴红联系《条例》的学习,对《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五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的通报》和《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省属高校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等文件进行了通报;并对“三查三问”工作的开展进行了说明。

吴红指出,新修订的《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实现制度与时俱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吴红要求大家要先学一步、深学一步,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就学院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条例》,一以贯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她提出三点要求,要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条例》是管党治党的新戒尺,大家要全面学习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掌握核心要义,增强行动自觉。要强化落实,准确把握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将其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大家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认真做好日常监督工作。要严于律己,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觉做遵纪守纪的表率。大家要做到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要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一以贯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协助学院党委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成果。

最后,与会人员参加了《条例》知识测试。

(发稿:张朝兵/孙倩 图片:龚乐 审核:王林/龚仁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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